(2)与乙方共同制定公司博利分配的方案隐名股东签订的股权协议有效嘛,交由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3)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也就是说,当隐名股东与三人有前述约定的行为时,因属于债权协议而不受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限制。但是,隐名出资人与三人之间的股权转让、质押行为也是无效的,因为隐名出资。